(新春走基层)重庆春节前已慰问农民工8万余人******
中新网重庆1月18日电 (记者 钟旖)春节临近,重庆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近日陆续开展慰问活动。记者18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已慰问农民工8万余人,其中各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在市外慰问重庆籍农民工3730人。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分别走进顺丰速运重庆江北机场航空站点、空港佳园社区、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等,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农民工代表、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代表、环卫工人代表、在外务工农民工家庭及社区工作人员代表,为他们送上暖心礼包和节前问候。
关爱的“春风”也吹向重庆各区县,多地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办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及慰问活动,送上创业政策和服务指导宣传服务,更好地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为辖区重点企业近200余名留岗职工送上“人社大礼包”,慰问一线工人,为企业送上惠企政策。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不仅入企慰问农民工,还实地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公司运转、疫情防控、留工稳岗举措、返岗复工和“农民工服务站”等情况;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则到区内企业、扶贫车间、建设工地等地,了解农民工工作情况,逐一对困难农民工开展新春慰问。
据介绍,为服务广大农民工安全返乡过节和返岗复工,2022年12月底,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还启动了返乡农民工服务专项行动,在春节集中返乡的重点时节,聚焦解决返乡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和服务事项,为农民工朋友送上服务保障。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强化对困难农民工兜底帮扶,坚持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春节后,为方便农民工返岗复工,还将适时为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专车、专列(厢)、专机等出行服务。(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