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复苏“年夜饭”回归 市场监管保“舌尖安全”******
本报讯(记者 王薇)“我们除夕‘年夜饭’午餐和晚餐的包间全部订满了,初一到初五的包间也只剩下了少量的晚餐可以预订,今年红火的‘年夜饭’让餐饮人看到了希望。”昨天,中华老字号同庆楼北京区总经理周泽春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面对今年消费逐步复苏后回归的“年夜饭”,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入手开展专项检查。连日来,执法人员摸底辖区内各餐饮企业接单“年夜饭”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走进后厨,检查原料进货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紧盯各种套餐价格,严查开瓶费等违规收费,为市民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昨天上午10点30分,北青报记者跟随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建国门街道所的执法人员走进同庆楼(金宝汇店),对这里的“年夜饭”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进门处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着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信息。“食品安全无小事,这些公示信息都要有,全部向消费者公开。”副所长牛玉龙说。
随后,执法人员又走进同庆楼的后厨,检查了其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提示商家要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严禁使用过期食品或腐败变质食品。凉菜制作间是餐饮食品检查中监管规格最高的,每一名进入凉菜间的人员都有着严格的着装和消毒要求,进门洗手消毒,帽子、手套、口罩等一样也不能少;在后厨的墙上,北青报记者还看到了各种记录,原材料采购变更记录、冷库温度记录、冷菜果蔬间消毒记录以及冷库原料进出台账等。“每一项都要清清楚楚,你看这个,原材料备货的变更都能够及时记录并更新,商家的工作很细致。”牛玉龙说。检查完后厨,牛玉龙和同事还对同庆楼年夜饭的预订情况进行了了解,特别针对节日期间从业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了统计,提示企业科学评估接待能力,避免超出加工能力接餐。
周泽春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同庆楼(金宝汇店)“年夜饭”的预订十分火爆,为了回馈消费者,他们推出了600元到1000元多种价位的套餐,消费者也可以预订零点的菜品,同时,今年他们还推出了“年夜饭”的外卖套餐和预制菜的家宴礼盒,全方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11日启动了2023年度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餐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开展线下监督检查的同时,同步检查门店在外卖平台上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许可证资质等信息,督促餐饮单位线上线下经营保持一致,严查“幽灵餐厅”和线上超许可经营行为。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